28日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圍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等提出了一系列新觀點、新舉措,為領導幹部划出了一道道為官從政的“底線”和“紅線”。
  法治觀念淡薄官員要丟“烏紗帽”
  “我是市政府的,我就是王法”“誰耽誤發展一陣子,就讓他難受一輩子”……近年來,被媒體曝光的“官員雷人語錄”,暴露出一些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頭腦中根深蒂固的“人治思維”“特權觀念”。
  針對一些領導幹部依法辦事觀念不強、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等問題,決定明確提出——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幹部要批評教育,不改正的要調離領導崗位。
  除了運用考核這根“指揮棒”外,從根本上解決法治觀念淡薄的問題,還是要在領導幹部心裡真正樹立起對法的敬畏。決定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該決策時不決策損失重大也要追責
  長期以來,一些領導幹部決策短視、隨意性大,導致出現決策只註重短期效益等問題。雖然我國早已建立追責制度,但往往只是官員在位時追究,而一旦離任或者退休,一般不再追究。
  為保障決策的科學性,決定提出——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
  那麼,“拍腦袋”決策出了問題怎麼辦?決定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不作為亂作為糾錯問責 直至罷免
   不作為、亂作為、懶政、怠政、職權濫用……一段時間以來,行政執法過程中表現出來的種種亂象一直被社會各界所詬病。
  為此,決定明確提出——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勇於負責、敢於擔當,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
  決定還要求——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
  不作為、亂作為怎麼辦?決定提出——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健全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罷免等問責方式和程序。
  遏制不收斂不收手反腐將呈法治化
  當前,在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下,仍有一些黨員幹部不收斂不收手、甚至變本加厲,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針對這一問題,決定態度鮮明——對任何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必須依紀依法予以堅決懲處,決不手軟。
  “對腐敗問題‘零容忍’,體現了中央的決心和恆心。”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認為,反腐將走向法治化、常態化,腐敗是領導幹部永遠不可觸碰的紅線。
  (據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  (原標題:“拍腦袋”決策出問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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